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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26000社會責任國際標準

發佈日期:2012-10-29 信息來源:佚名

    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縮寫為ISO)從2001年開始着手進行社會責任國際標準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2004年6月最終決定開發適用於包括政府在內的所有社會組織的“社會責任”國際標準化組織指南標準,由54個國家和24個國際組織參與制定,編號為ISO26000,是在ISO9000和 ISO14000之後制定的最新標準體系,這是ISO的新領域,為此ISO成立了社會責任工作組(WGSR)負責標準的起草工作。2010年11月1日,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在瑞士日內瓦國際會議中心舉辦了社會責任指南標準(ISO26000)的發佈儀式,該標準正式出台。

 
    開發
    ISO26000的開發經歷了一個複雜而漫長的歷程,大致可分為準備、草擬和發佈三個階段。2005年9月在泰國曼谷舉行的ISO社會責任標準第二次會議,是整個標準開發的一個重要轉折點。此次會議確定了ISO26000標準的最終草案完成時間至發佈前的工作安排,確定了制定標準的機構和主要內容,使標準的開發進入了實質性階段。2006年5月,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社會責任標準第三次會議上,擬訂了標準的第一稿;2007年1月在澳大利亞西尼社會責任第四次會議上,則確定了標準的核心內容。從此,該標準的開發“開始朝着一個正確的方向發展”。 2010年11月1日,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在瑞士日內瓦國際會議中心舉辦了社會責任指南標準(ISO26000)的發佈儀式。最近由黎友煥主編的 《ISO26000研究前沿報告》和《社會責任的變革:ISO 26000與企業社會責任戰略》已正式出版!去相關的官方網站,方可了解更多ISO26000的詳情 。
 
    特點
    尚處在開發過程中的ISO26000由於其開發主體參與的眾多性、涉及主題以及審核修訂過程的複雜性,使得該標準的開發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具有廣泛適用性
    正在開發的ISO26000有着較強的適用性,它適用於發達國家以及發展中國家有關公共或者私人部門的所有類型的組織。該標準有三個特性:一是指導性的文件;二不用於第三方認證;三不是管理體系。該標準僅僅是針對組織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南和指導方針,不是強制性要求和管 理體系標準,也不像ISO9001和ISO14001一樣用於認證。
 
    (2)內容全面系統
    未來的ISO 26000標準,將是一個吸納先進實踐經驗,經國際協商保持一致的指南性標準。截至2007年9月的最新擬訂稿就有101個頁碼,標準參照和引用了自 1948年以來的68個國際公約、聲明和方針,這是目前其他標準或指南所沒有的。標準與聯合國及其下屬相關機構,特別是國際勞工組織(ILO)規定條款相 輔相成、互為補充的有關社會責任的指導性文件,適用於各種類型的企事業單位,包括國營企業。
    ISO26000框架大致分為範圍、參考標準、術語和定義、組織運作的社會責任環境、社會責任的原則、社會責任的基 本目標、組織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等十個部分,標準的核心部分覆蓋了社會責任內容的九個方面,包括:組織管理、人權、勞工、環境、公平經營、消費者權益保 護、社區參與、社會發展、利益相關方合作。相比其他社會責任國際指南與標準而言,ISO26000的內容體系更加全面,更靠近全球契約十項原則的要求。
 
    (3)非常規的開發模式
    社會責任工作組(WGSR)被分為六個任務小組,其中三個負責內容的起草,另有一個負責項目參與方基金和相關方的參 與、溝通和運行過程,一個聯絡工作組負責草案擬定小組的協調並監控工作完成情況,還將組織一個編輯委員會負責審閱草案內容,確保其內容清晰且協調一致,最 後一個主席顧問組幫助主席策劃工作組的整體活動。ISO與世界勞工組織簽署了一個諒解備忘錄,這給予標準制定過程一個特殊的地位。這是此項目有別於其它常 規項目的一大特點。
 
    ISO26000開發的另一個特點是兼顧了“平衡性”的考慮。工作組本身和其他任務小組都設有主席和副主席,秘書和 副秘書,推選這些人員的原因是確保發達/發展中國家、區域成員和相關方及性別達到平衡。工作組的副主席由技術管理委員會指定,他們分別來自巴西和瑞典。這 一原則需要時也適用於各專業小組。中國作為該標準的成員單位之一,也派出了6人專家組參與了標準的開發。
 
    ISO26000項目啟動時間是2005年,當初擬訂在2008年上半年發佈,但由於整個工作要經過兩個階段,工作組工作結束以後還要經過相關討論,徵求各個國家標準化組織的意見,中間涉及爭論觀點繁多,大大減慢了標準開發的工作進程,所以標準發佈時間可能延遲到 2009年,這也說明了制定社會責任國際標準的複雜和艱難程度。
 
    原則
    (1)強調遵守法律法規,強調“組織應當願意並完全遵守該組織及其活動所應遵守的所有法律和法規,尊重國際公認的法律文件。
    (2)強調對利益相關方的關注
    (3)高度關注透明度
    (4)對可持續發展的關注
    (5)強調對人權和多樣性的關注
 
    總體而言,ISO26000是國際標準化組織在廣泛聯合了包括聯合國相關機構、GRI等在內的國際相關權威機構的前 提下,充分發揮各會員國的技術和經驗優勢制定開發的一個內容體系全面的國際社會責任標準。它兼顧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與需要,並廣泛聽取和吸納各國專家意見與建議。儘管由此也導致了其出台過程相對漫長,但可以預見,該標準的誕生將會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的意義上推動全球社會責任運動的發展,並將 獲得各類組織的響應與採納。對此,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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